首頁 ﹥ 最新消息 > 企業大學通訊 > 財團法人企業大學通訊108年11月份第450期
【本期目錄】
◎消費合作社兼營社員及非社員業務,符合一定條件始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11/1)
◎合作社給付理事、監事、事務員及技術員酬勞金仍得列為未分配盈餘減除項目(11/4)
◎105年1月1日後出售因繼承取得房地之課徵所得稅規定(11/4)
◎小規模營業人增加或變更營業項目,要向稽徵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以免受罰!(11/4)
◎應送交集團主檔報告或國別報告之跨國企業集團成員,送交期限為會計年度終了後1年內(11/4)
◎臺商逆轉勝臺灣再升級–營利事業及個人匯回境外資金課稅措施(11/5)
◎營業人進項憑證申報扣抵後發生進貨退出或折讓應於發生當期申報扣減進項稅額(11/5)
◎公告依已簽署生效協定得就國別報告進行有效資訊交換之國家或地區參考名單(財政部108/11/6台財際字第10824521920號公告)
◎外籍旅客購物消費,現場小額退稅含稅消費金額上限提高至4萬8千元(11/6)
◎執行業務者對政黨及參選人之捐贈應以個人名義辦理,並得列舉扣除(11/6)
◎電子發票字軌號碼重複使用應如何處理(11/6)
◎營利事業遭處罰鍰,不可列報費用或損失(11/7)
◎訂定「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第五十條第一項第五款第二目所定收入總額之申報期間」,自即日生效(財政部108/11/8台財際字第10824521840號公告)
◎財政部今日訂定發布「個人薪資收入減除必要費用適用範圍及認定辦法」(11/8)
◎伊斯蘭固定收益證券之買賣及收益,徵免證券交易稅及所得稅規定(財政部108/11/11台財稅字第10800075920號令)
◎國內業者購買外國營利事業跨境銷售之電子勞務,其所支付之價款應如何辦理扣繳申報?(11/12)
◎公司投資取得他公司股權,依財務會計規定認列的廉價購買利益屬未實現利益性質(11/13)
◎營業人隨貨贈送的贈品、抽獎活動的獎品可免開立統一發票(11/15)
◎核釋營利事業從事受控交易,得於會計年度結束前進行一次性移轉訂價調整之規定(財政部108/11/15台財稅字第10804629000號令)
◎核釋所得稅第17條之2所稱「自用住宅之房屋」之認定原則(財政部108/11/18台財稅字第10804592200號令)
◎台商回台投資適用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常見問題(11/19)
◎對政黨、政治團體及第15任總統副總統與第10屆立委擬參選人捐贈,得於限額內列報捐贈費用或列舉扣除額(11/19)
◎機關團體符合免稅要件者,可免辦所得稅結算申報(11/21)
◎免用發票之小規模營業人承租房屋給付租金,應辦理扣免繳申報!(11/22)
◎營利事業獲配外國企業來臺上市公司股利須併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處分損益須計入基本所得額(11/22)
◎購置智慧機械或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申請產業創新條例投資抵減之注意事(11/26)
◎109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之適用資格及應檢具文件(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