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1
最新消息
2
企業大學通訊
3
財團法人企業大學通訊112年4月份第491期4
https://www.tib.org.tw/ 財團法人企業大學文教基金會
Missing parameters [image]
★狂賀!!!! TIB企業大學榮獲112年度TTQS訓練機構版銀牌~~~★★恭喜!!!劉孟宗資深顧問 新書出版「食安思維:從工廠實務探討問題管理與解決方案」★TIB企業大學113年上半年度產投課程出爐囉~~★※TIB企業大學行動學習網已經開課,歡迎上線學習※

◎營利事業取得退還減徵貨物稅款應列為固定資產成本或當期費用減項(4/10)
◎對國稅局核定稅捐不服,應於法定期間內申請復查,不因獲准分期或延期繳納而延長(4/10)
◎11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按申報資料核定之案件,改以公告方式代替核定稅額通知書之填具及送達(4/10)
◎11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依申報資料核定案件,核定通知書於112年4月14日採用公告方式送達納稅義務人(4/11)
◎公司發行限制員工權利股票酬勞員工,扣(免)繳憑單申報規定(4/17)
◎原免徵貨物稅車輛因轉讓或移作他用而不符免稅規定,倘已逾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規定之耐用年數仍繼續使用者依重估殘值續提折舊計算未折減餘額,按規定稅率計算補徵貨物稅稅額(4/17)
◎營利事業解散時辦理決、清算申報時限(4/18)
◎營利事業領取政府補助款應列報收入課稅(4/19)
◎房東死亡所遺租賃不動產未辦妥過戶,房客應如何辦理扣繳申報(4/19)
◎提前使用「次期」或誤用「前期」統一發票,如何避免造成違章漏稅被處罰(4/19)
◎營利事業111年度如符合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擴大書審純益率按80%計算(4/20)
◎11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新增多項租稅優惠措施(4/20)
◎111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9大利多(4/20)
◎綜合所得稅申報常見錯誤態樣(4/20)
◎有累積虧損尚未彌補之營利事業,不得列報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之捐贈(4/21)
◎營業人受學校委託辦理學生及教職員工餐點,包含依採購契約供應食材等與締約學校烹調成餐點,且銷售價格受教育主管機關監督等之情形(財政部112/04/24台財稅字第11200506220號令)
◎11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重點整理(4/24)
◎營利事業製作移轉訂價報告應注意事項(4/24)
◎適用住宅法租金優惠之個人房東,應如何申報租賃所得?(4/24)
◎11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含機關團體)結算申報服務期間及租稅協助措施(4/24)
◎公司贈送股東紀念品之進項稅額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4/25)
◎112年期房屋稅將於112年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1日;納稅義務人倘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款(4/26)
◎員工因出差取得搭乘運輸工具收據或票根,可申報扣抵營業稅(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