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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大學通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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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企業大學通訊112年7月份第494期4
https://www.tib.org.tw/ 財團法人企業大學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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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銷售房屋或土地如何採用分開計算稅額合併報繳稅捐(7/3) 
◎營利事業辦理11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不受受控外國企業制度施行之影響(7/6) 
◎行政院會議通過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7/6) 
◎核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9款本文規定免徵營業稅之出版品屬雜誌部分定義(財政部112/7/7台財稅字第11200513390號令) 
◎依勞退條例提繳之退休金及孳息於勞工死亡時應併入其遺產總額課稅(7/7) 
◎被繼承人與所投資公司間有股東往來債權,應列入遺產稅申報(7/11) 
◎個人仲介房屋交易收取的佣金應報繳綜合所得稅(7/14) 
◎個人出售預售屋,請注意交易時點的報稅規定,避免被罰!(7/24) 
◎營利事業實質投資適用未分配盈餘減除,申報常見錯誤態樣(7/24) 
◎因調職,短期間出售房屋土地,符合法定要件,可適用較低稅率(7/24) 
◎營利事業列報投資損失應檢視歷年已列報投資損失情形,避免重複列報(7/27) 
◎營利事業申報基本所得額時,有關停徵所得稅之證券及期貨交易損失減除規定(7/27) 
◎個人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股權超過半數,且該公司價值逾半為不動產,處分股權須課徵房地合一稅(7/27) 
◎享房地合一稅重購自住房地優惠,因特殊原因未設戶籍可免追繳稅款(7/31) 
◎因繼承取得合建之房屋,不適用房地合一交易所得按20%單一稅率計算稅額之規定(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