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1
最新消息
2
企業大學通訊
3
財團法人企業大學通訊113年3月份第502期4
https://www.tib.org.tw/ 財團法人企業大學文教基金會
★狂賀!!!! TIB企業大學榮獲112年度TTQS訓練機構版銀牌~~~★★恭喜!!!劉孟宗資深顧問 新書出版「食安思維:從工廠實務探討問題管理與解決方案」★TIB企業大學113年上半年度產投課程出爐囉~~★※TIB企業大學行動學習網已經開課,歡迎上線學習※

◎個人收取海外公司借款之利息所得,應依法核實申報海外所得(3/1) 
◎營利事業承包損益得可靠估計之長期工程,應採完工比例法計算工程損益(3/4) 
◎113年度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調整起扣標準(3/4) 
◎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申請適用薪資所得超過300萬元部分減半課稅之相關規定(3/5) 
◎營利事業依移轉訂價揭露規定填寫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B2頁至B6頁,並備妥移轉訂價報告及相關文據(3/6) 
◎112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相關書表及修訂重點(3/8) 
◎外籍員工離境致年度中身分別變更,薪資扣繳處理方式詳解(3/8) 
◎對於非低稅負區轉投資事業決議分配111年度及以前年度盈餘,提供免列受控外國企業(CFC)當年度盈餘加項之過渡措施(3/11) 
◎個人住宅出租予包租代管業者供社會住宅使用,綜合所得稅可享有租稅優惠(3/12) 
◎營業人欠稅應於繳清稅款或提供擔保後始能申請變更或註銷稅籍登記(3/13)
◎營利事業歇業解散時應注意辦理相關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的時限(3/14) 
◎透過跨境電商購買自用貨物,其完稅價格逾免稅限額,應依規定繳稅(3/15) 
◎民法下修成年年齡至18歲,已成年有所得者除符合一定條件外,應自行申報綜合所得稅(3/20) 
◎營利事業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應就被投資公司之本期淨利依投資比例認列投資收益申報未分配盈餘(3/20) 
◎營利事業如有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彌補,不得捐贈政治獻金(3/21) 
◎核釋營業人短、漏開統一發票於法定申報期限前經查獲之處罰原則(財政部113/3/21台財稅字第11304503520號令) 
◎納稅義務人於110年7月1日以後讓與預售房地權利與他人,以實際收取價額核認收入(3/27) 
◎營利事業實質投資適用未分配盈餘減除租稅優惠,付款日應為盈餘發生年度之次年起3年內(3/27) 
◎營業稅漏稅額之計算,以查獲前已申報扣抵之進項稅額為限,查獲後始提出合法進項憑證,不得主張扣抵當次查獲之銷項稅額(3/27) 
◎放寬個人交易因連續繼承或受遺贈取得房屋、土地的持有期間計算規定,減輕稅負很有感!(3/28) 
◎今年5月首度申報個人受控外國企業(CFC)的5大注意事項(3/28) 
◎個人購買房屋土地,若有協商減價或折讓,日後出售該房屋土地,應以實際支付的價款申報為取得成本(3/29) 

18cda543bea83c0846f9bf3491130e2d.png
8c88867b3f9a54eba5f224d37bb9c5c8.png
5217f55f02c5c3ff1ade9e07f4f4d84e.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