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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大學通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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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企業大學通訊111年1月份第476期4
https://www.tib.org.tw/ 財團法人企業大學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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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發布「納稅義務人申請加計利息分期繳納稅捐辦法」(1/5) 
◎因應軍公教人員繳付之退撫基金費用自110年1月1日起不計入薪資收入課稅新
制,提醒扣繳義務人於申報110年度所得憑單應正確計算應稅所得金額,並按
實際扣繳稅額填報(1/5) 
◎核釋個人以自有房地參與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取得之房地取得日及持有期間計
算規定(財政部111/1/5台財稅字第11004589400號令) 
◎111年繼承或贈與案件應適用之免稅額已公告調整(1/6) 
◎核釋營業人承租9座以下乘人小客車之進項稅額扣抵規定(財政部111/1/7台財
稅字第11004648950號令) 
◎營利事業應核實申報房地交易所得(1/8) 
◎公司年終舉辦尾牙,抽獎獎金及摸彩品如何辦理扣繳?(1/9) 
◎營業人出售借名登記於他人名下農地屬債權買賣行為,應課徵營利事業所得
稅(1/10) 
◎房地合一稅2.0上路後,自繳稅款較上一年度明顯增加,有助維護租稅公平
(1/10) 
◎105年7月27日修正公布之「所得稅法」第43條之3條文,自112年度施行;106
年5月10日修正公布之「所得基本稅額條例」部分條文,自112年1月1日施行
(行政院111/1/14院臺財字第1100041879號令) 
◎銷售貨物或勞務給小規模營業人,應開立三聯式發票(1/18) 
◎110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19.2萬元,不用課稅(1/18) 
◎營利事業申報外銷貨物或勞務折讓,應取具有關證明文件核實認列(1/19) 
◎營利事業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110年度營業收入淨額較109年
度或108年度任一年度減少達30%者,其適用擴大書審純益率得予調減
(1/20) 
◎所得稅法第4條之4第3項規定個人直接或間接持有國內外營利事業過半數股份
或出資額之認定標準(財政部111/1/25台財稅字第11000633640號令)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以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課徵贈與稅之
徵收期間起算日(財政部111/1/27台財稅字第11000635560號令) 
◎訂定110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