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1
最新消息
2
企業大學通訊
3
財團法人企業大學通訊110年10月份第473期4
https://www.tib.org.tw/ 財團法人企業大學文教基金會
Missing parameters [image]
★狂賀!!!! TIB企業大學榮獲112年度TTQS訓練機構版銀牌~~~★★恭喜!!!劉孟宗資深顧問 新書出版「食安思維:從工廠實務探討問題管理與解決方案」★TIB企業大學113年上半年度產投課程出爐囉~~★※TIB企業大學行動學習網已經開課,歡迎上線學習※

◎對核定稅捐不服,應於法定期間內申請復查,不因核准延期或分期繳納而展延(10/4)

◎營利事業取得源自租稅協定國之境外所得,應留意有無租稅協定之適用(10/5)

◎精準查核個人持有10戶以上房屋租賃所得,遏止逃漏稅(10/12)

◎欠稅強制執行之標的不以稅捐稽徵機關禁止處分的財產為限(10/13)

◎個人繳納保單資金來自境外收益,該收益應申報個人基本所得額(10/18)

◎公司、行號出售房地,房地合一稅2.0申報課稅大不同(10/18)

◎修正證券交易稅條例及期貨交易稅條例相關釋示函令(財政部110/10/19台財稅字第11004649990號令)

◎公告110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192,000元(財政部110/10/19台財稅字第11004658690號公告)

◎公告110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10/19)

◎營業人以自動販賣機銷售食品、飲料及收取停車費,未依規定逐筆開立統一發票,於一定期間內得免處行為罰(財政部110/10/22台財稅字第11004647344號令)

◎修正「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等法規,規範自動販賣機銷售食品、飲料及收取停車費逐筆開立統一發票及輔導事宜(10/22)

◎公司短漏報情節輕微仍可適用盈虧互抵(10/22)

◎營利事業給付員工伙食費列支方式(10/26)

◎營業人於網路平台銷售電子雜誌供消費者下載及瀏灠,應依規定徵免營業稅(10/26)

◎納稅人有不法行為,致溢繳營業稅款,因違反誠實信用原則,不能申請退稅(10/28)

◎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申報未分配盈餘實質投資減除金額,不包含非屬資本支出之項目(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