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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企业大学通讯113年8月份第507期-14
https://www.tib.org.tw/ 财团法人企业大学文教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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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米台风造成之灾害损失,记得依灾损减免三步骤申请税捐减免;无法依限缴清税捐者,可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8/1)... 2

◎共有人交易因变价分割取得之房屋、土地,如何判断适用税制办理申报(8/2)... 2

◎非以公益为目的之长期照顾服务机构社团法人适用亏损扣抵及试算暂缴之规定(财政部113/8/5台财税字第11300570850号令)... 2

◎货物送国外修理后遵期复运进口,得以修理所需费用计徵关税(8/6)... 3

◎台风受灾户可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税(8/6)... 3

◎代收代付免开统一发票,须符合二项条件!(8/6)... 4

◎营利事业不动产经法院拍卖,应以拍定人领得权利移转证书之日作为所得归属年度(8/6)    5

◎总统今(7)日修正公布「所得税法」部分条文(8/7)... 5

◎总统今(7)日修正公布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部分条文(8/7)... 5

◎汽车旧换新退货物税请留意旧车持有时间(8/13)... 6

◎金管会提醒投保健康险应诚实告知健康状态(8/13)... 6

◎营利事业报废未达耐用年限的固定资产应注意税务处理规定(8/14)... 7

◎金管会提醒微型电动二轮车车主应投保强制汽车责任保险及领牌(8/15)... 7

◎营利事业购买节能电器退还减徵货物税应注意列帐规定(8/20)... 8

◎国内温室气体减量额度交易营业税课税规定(8/21)... 8

◎金管会扩大银行受理线上开户之非个人户范围并督导银行强化异常帐户管控措施(8/22)    8

◎113年7月1日起实施房屋税差别税率2.0新制(8/23)... 9

◎营业人承租九座以下乘人小客车,五情况不得申报扣抵销项税额(8/26)... 10

◎113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暂缴申报自113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8/27)... 10

◎营利事业申报扣抵境外来源所得税,应提出按权责基础并计之境外所得所属年度之纳税凭证(8/27)  11

◎营利事业所得基本税额之徵收率(113.8.28.草案)(财政部113/8/28台财税字第11304622450号公告)  12

◎行政院核定「所得税法」部分条文修正案(优化扣缴制度)自114年1月1日施行(8/28)    15

◎机关团体销售货物或劳务所得适用前10年盈亏互抵规定,不包括以前年度非销售货物或劳务之亏损(8/29)... 15

◎行政院核定113年8月7日修正公布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部分条文自114年1月1日施行(8/30)... 16


◎凯米台风造成之灾害损失,记得依灾损减免三步骤申请税捐减免;无法依限缴清税捐者,可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8/1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表示,凯米台风造成部分地区严重灾情,若民众发生财产损失,记得留意灾害损失税捐减免三步骤「拍照存证」、「检附文件」及「申请减免」,并於灾害发生后30日内,向所辖国税局申请税捐减免。

该局进一步说明,民众如因凯米台风,无法於法定期间内缴清税捐者,可於规定缴纳期间内,检附相关证明文件(例如经税捐稽徵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核发之灾害证明文件、因受灾而领取机关、团体救助金、赈助金等或政府列册之受灾户)并填写「个人(营利事业)因天灾事变不可抗力之事由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税捐申请书」,向所辖国税局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延期最长1年,分期最长3年(36期)。

该局呼吁,纳税义务人除了可以临柜办理与书面邮寄申请外,也可至财政部税务入口网(https://www.etax.nat.gov.tw)线上申请税捐减免及延期或分期缴纳税捐,快速又省时。相关所得税、营业税、货物税及菸酒税等灾害损失减免申请书表、应检附之证明文件及线上申办路径,已汇整於该局网站「灾害损失报备专区」(查询路径:首页/主题专区/税务专区/税务行政类/灾害损失报备专区)

 

 

◎共有人交易因变价分割取得之房屋、土地,如何判断适用税制办理申报(8/2

个人共有的房屋、土地,经法院裁判变价分割,并由执行法院拍卖,共有人於拍卖程序中,参与应买或声明优先承买而取得房屋、土地全部持分,因超出原权利范围的部分属新取得房地,嗣后出售应以原权利范围及超出部分的取得日,分别判断适用课徵房地合一税制(取得日在10511日以后,下称新制)或旧制财产交易所得(取得日在1041231日以前,下称旧制)。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举例说明,甲君於1041月买卖取得A房地持分1/4的权利范围,后因共有人向法院诉请分割共有物,经法院裁定变价分割,甲君参与应买,取得A房地持分1/1(含原权利范围持分1/4及超出原权利范围部分持分3/4),并於1121月领得权利移转证书,嗣后於1135月出售A房地持分1/1,甲君应办理申报如下:

A房地

取得日

适用税制

申报时点及方式

原权利范围(持分1/4

1041

旧制

1145月,计算房屋财产交易所得并计个人综合所得总额,申报纳税。

超出原权利范围(持分3/4

1121

新制

於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日次日起算30日内,申报房地合一税。

该局提醒,个人交易属房地合一税制课税范围的房屋、土地,不论盈亏、有无应纳税额,均应依所得税法第14条之5规定,於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日次日起算30日内,填具申报书,检附契约书影本及其他有关文件(有应纳税额者,一并检附缴纳收据),向户籍所在地国税局办理申报。

 

 

◎非以公益为目的之长期照顾服务机构社团法人适用亏损扣抵及试算暂缴之规定(财政部113/8/5台财税字第11300570850号令)

说明:一、依长期照顾服务机构法人条例设立之长期照顾服务机构社团法人如非以公益为目的,依该条例第32条第2项及第4项规定,得於章程中规定社员按其出资额保有对法人之财产权利,并得将其持分全部或部分转让第三人及依该条例第36条规定为结余之分配,其属所得税法第11条第2项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之其他组织方式营利事业。

二、前点非以公益为目的之长期照顾服务机构社团法人比照公司组织之营利事业,符合所得税法第39条第1项但书规定要件者,得适用盈亏互抵规定;符合同法第67条第3项规定要件者,得以当年度前6个月营业收入总额,依同法有关营利事业所得税之规定,试算其前半年营利事业所得额,按当年度税率计算其暂缴税额。

 

 

◎货物送国外修理后遵期复运进口,得以修理所需费用计徵关税(8/6

基隆关表示,关税法第37条规定运往国外修理的货物,应於出口放行翌日起1年内复运进口,如因事实需要,於期限届满前,得以书面叙明理由,向海关申请延长6个月,其进口税款方得依修理所需费用核估完税价格计徵关税,如逾期复运进口,则按一般进口货物价值核估完税价格课税。前揭「复运进口」日期,系指关税法施行细则第6条所称运输工具进口日,即抵达本国通商口岸日期。

基隆关说明,为利确认出口货物与复运进口货物之同一性,前开运往国外修理的货物,出口及复运进口时,均应於出口或进口报单详列品名、数量及规格等,并声明系运往国外修理者。同时将修理之损毁缺失情形於出口报单载明,且统计方式须申报7M(国货出口修理)或9M(退回国外修理之外货)。

基隆关进一步说明,近来有业者按修理费课税方式报运复进口货物,经海关查验结果,非属原运送国外修理的货物,而系国外厂商因无法修理乃另以新品货物替代,爰无关税法第37条适用,应按一般进口货物价值核估完税价格课徵进口税款,倘另涉及虚报情事而有漏税额,尚须依海关缉私条例论处。

运往国外修理的货物欲以修理所需费用作为完税价格计徵关税,应於法定期限内复运进口,并於报关前确认是否为原出口修理的货物,以免遭补税或处罚。

 

 

◎台风受灾户可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税(8/6

凯米台风挟带强风豪雨,多处地区传出淹水等严重灾情。财政部南区国税局表示,因受风灾影响而不能於规定缴纳期间内缴纳税款者,可依税捐稽徵法第26条规定,以天灾事变不可抗力之事由申请延期或分期(不加计利息)缴纳税款。

该局说明,依财政部104526日台财税字第10404569950号令颁「纳税义务人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税捐办法」规定,纳税义务人申请延期或分期的相关规定如下:

一、适用条件及证明文件

(一)税捐稽徵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核发之灾害证明文件、经税捐稽徵机关收文之灾害损失申请函及损失清单影本。

(二)纳税义务人因天灾、事变或不可抗力事由,领取机关、团体救助金、赈助金等,或为直辖市、县(市)政府列册受灾户之相关证明文件。

(三)其他因天灾、事变或不可抗力之事由,不能於规定缴纳期间内一次缴清应纳税捐之相关证明文件。

二、延期或分期(不加计利息)标准

(一)税捐未达新台币20万元,得延期12个月或分23期。

(二)税捐在新台币20万元以上,未达新台币100万元,得延期13个月或分26期。

(三)税捐在新台币100万元以上,未达新台币500万元,得延期16个月或分212期。

(四)税捐在新台币500万元以上,未达新台币1,000万元,得延期112个月或分224期。

(五)税捐在新台币1,000万元以上,得延期112个月或分236期。

三、申请期限:应於规定缴纳期限内提出申请,倘因天灾、事变或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不能於规定缴纳期间内提出申请者,得於其原因消灭后10日内申请回复原状,并同时补行延期或分期缴纳应纳税捐之申请。

四、申请方式

(一)於财政部税务入口网(https://www.etax.nat.gov.tw)以「线上申办」方式申请,但个人须使用自然人凭证、健保卡或行动自然人凭证作身分验证。

(二)於财政部税务入口网自行下载申请书(委任他人申请者请另行检附委任书)或至国税局所属分局、稽徵所或服务处索取,填妥后检附相关证明文件向所在地国税局所属分局、稽徵所或服务处临柜申请或邮寄申请。

纳税义务人对核准应如期缴纳的延期或分期税款,若有任一期未如期缴纳,国税局将就未缴清的余额发单通知限10日内1次全部缴清;逾期仍未缴纳,将加徵滞纳金并移送强制执行。请纳税义务人务必留意延分期缴纳期限,以免影响自身权益。

 

 

◎代收代付免开统一发票,须符合二项条件!(8/6

财政部北区国税局表示,依统一发票使用办法第8条第3项规定,营业人若受托代收转付款项,没有额外收取差额,因非实际买卖双方,无须开立统一发票。

该局进一步指出,关系企业之间常见互相协助处理金流,若中间人主张所收款项仅系代收代付,必须符合「代收及转付之间无差额」及「转付款项取得的凭证买受人载明为委托人」才可免开立统一发票。举例来说,甲公司受关系企业A公司委托,向乙公司购买1亿元商品,甲公司将A公司交付的1亿元价金转付给乙公司,并取得以A公司为抬头的统一发票,且甲公司未向A公司收取任何费用时,才符合代收代付的交易型态要件,此时甲公司就此交易无须开立统一发票,只须将代为付款时所取得的统一发票交付给A公司即可。

营业人代收转付的款项若无法证明无差额,或者无法提示付款时取得载明买受人为委托人的合法凭证,国税局将以代收款项列为收款人的营业收入,除涉及营业税补徵外,并将依同业利润标准核计所得额课徵营利事业所得税。如要避免此类交易中间人税务上的负担,相关适用文件务必妥善保存。

 

 

◎营利事业不动产经法院拍卖,应以拍定人领得权利移转证书之日作为所得归属年度(8/6

财政部北区国税局表示,营利事业所有不动产遭法院拍卖,依强制执行法第98条第1项规定,拍卖之不动产,买受人自领得执行法院所发给权利移转证书之日起,取得该不动产所有权,及依财政部94422日台财税字第09404526320号令规定,纳税义务人所有房屋遭法院拍卖,其财产交易所得年度之认定,以买受人领得执行法院所发给权利移转证书之日之所属年度为准。因此,营利事业应以买受人领得执行法院所发给权利移转证书之日为其交易日,并视该房屋土地系1041231日以前取得或10511日以后取得,分别适用营利事业所得税财产交易所得或房地合一所得相关课税规定。

该局进一步说明,辖内A公司於11011月间经法院拍卖108年间取得的房屋土地,属房地合一新制课徵范围,拍定人於11011月领得权利移转证书,A公司於1112月取得拍卖价金分配与债权人后的剩余款项,A公司误认以111年取得该房屋土地分配款为所得归属年度,经该局核定补税并依所得税法第110条规定处罚。

房地交易日认定原则以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日为准,但如经法院强制执行,於办理所有权登记前已移转所有权,为拍定人领得权利移转证书之日,营利事业应特别留意,以免遭补税及处罚。

 

 

◎总统今(7)日修正公布「所得税法」部分条文(8/7

为优化所得税扣缴制度,维护120万余家扣缴单位之权益,财政部拟具「所得税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经立法院於113715日三读通过,总统於今(7)日修正公布。

财政部说明,上开法案修正重点如下:

一、修正扣缴义务人范围,由给付所得之事业其负责人、机关或团体其责应扣缴单位主管等自然人,改为事业、机关或团体等本身,使权责相符。

二、增订非居住者扣缴税款之缴纳、凭单申报及填发期限,遇连续3日以上国定假日,得延长5日,减轻扣缴义务人作业时间压力及负担。

三、修正未依规定申报与填发凭单罚则,赋予稽徵机关得於一定裁罚金额范围内衡酌具体个案违章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处罚之裁量权,维护扣缴义务人权益。

财政部表示,本次修正条文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该部将尽速报请行政院核定,并配合修正相关子法规、书表及资讯系统,及加强内、外部人员教育训练与宣导,俾顺利推动法案实施。

 

 

◎总统今(7)日修正公布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部分条文(8/7

总统今(7)日修正公布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下称营业税法)部分条文。

财政部说明,营业税法本次修正重点如下:

一、定明营业人开立电子发票负有依限将电子发票及相关必要资讯存证该部电子发票整合服务平台(下称平台)义务;至传输时限、开立电子发票及相关必要资讯之范围,授权该部公告之。(修正条文第32条之1

二、增订营业人未依限或未据实存证电子发票及相关必要资讯者,处新台币1,5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罚锾,限期未补正或补正不实,得按次处罚。(修正条文第48条之2

三、配合其他法律规定修正用语,及逾期缴纳税款加徵滞纳金计徵方式,回归税捐稽徵法办理。(修正条文第6条之1及第50条)

财政部表示,上开营业税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可确保买受人正确扣抵营业税进项税额、消费者可及时透过平台或统一发票兑奖APP确认取得云端发票及查询消费明细;维护统一发票中奖清册资料库正确性,保障民众兑奖权益;并利记帐业者得利用平台运用委托营业人之进、销项凭证资料,简化申报作业程序。该部将依营业税法第60条规定报请行政院核定施行日期,并於法案施行前完成订定或修正相关子法规及请各地区国税局加强宣导,俾使法案顺利实施。

 

 

◎汽车旧换新退货物税请留意旧车持有时间(8/13

基隆关表示,依据货物税条例第12条之5规定,自11018日起至11517日止,报废登记满1年且出厂10年以上的小客车、小货车、小客货两用车,在报废前、后6个月内购买新车并完成新领牌照登记,每辆新车货物税最高减徵新台币5万元。

基隆关指出,新旧车主需登记为同一人、配偶或二亲等内亲属所有,其中二亲等内亲属包含祖父母、子女、兄弟姊妹、孙子女等。且旧车登记时间由汽车过户登记书所载日期起算至车籍报废之日止,期间需满1年,若旧车车主继承或自配偶过户取得车辆,前后期间得并计。

基隆关进一步举例如下:

案例1A君因继承取得其父亲登记10年的中古车辆,A君於1个月后将车辆报废,旧车车主A君持有年限可并计父亲持有期间,合计取得旧车期间为101个月,符合旧车报废持有年限满1年的退税规定。

案例2A君因继承取得其父亲登记10年的中古车辆,A君持有1个月后将该车辆再过户予配偶B君,配偶B君於6个月后将车辆报废,旧车车主B君持有年限仅可并计配偶A君持有期间,合计取得旧车期间为7个月,不符合旧车报废持有年限满1年的退税规定。

中古车汰旧换新退税,除应注意新旧车主亲等关系,亦须留意旧车持有时间需满1年,以免影响退税权益。

 

 

◎金管会提醒投保健康险应诚实告知健康状态(8/13

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金管会)提醒消费者投保健康险时,除应审慎评估自身需求及经济能力、注意投保商品的保障范围、疾病及医疗等名词定义、等待期间、除外责任及给付上限等重要约定事项外,应亲自填写要保书,据实回答保险公司於要保书上的书面询问(即健康告知事项)并亲自签名,以避免投保后被发现告知不实遭保险公司解除契约而衍生消费争议。

保险契约系基於最大诚信原则,由要保人与保险公司双方订定对价平衡的契约,要保人应於投保时,依各要保书订立的书面询问善尽告知义务,如是否有「过去5年内曾患有高血压、癌症等疾病」、「最近2个月有因受伤或生病接受医师治疗、诊疗或用药」等情形,让保险公司知悉保户的健康状况,作为评估是否承保、设定承保条件及承保费率的依据,如要保人的告知内容有隐匿、遗漏不为说明或为不实的说明,足以变更或减少保险公司对於危险的估计,则依保险法第64条规定,保险公司在契约订定后2年内可以解除契约(保险公司须在知有解除原因后一个月内行使解除契约权)。

另被保险人带病投保且未据实告知,即使保险契约订立后超过2年,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契约,但依保险法第127条规定,保险公司对投保前已发生的疾病,不论经过多久时间,仍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因此,为避免保户投保时有未就要保书的书面询问据实告知,而遭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契约的情事,金管会再次提醒消费者於投保健康保险时应诚实告知健康状态,以避免衍生消费争议。保户与保险公司双方均应以最大诚信对待对方,保险才得以发挥最大之功能,有效分散未来的风险,弥补未来危险发生的损失。

 

 

◎营利事业报废未达耐用年限的固定资产应注意税务处理规定(8/14

财政部南区国税局表示,因淹水导致工厂内尚未达资产规定耐用年限的机器及设备,提前毁灭或废弃,营利事业可依所得税法第57条规定提出确实证明文据,以资产帐列未折减余额认列为该年度之损失。

该局进一步说明,固定资产未达耐用年限而提前毁弃之证明文据,依营利事业所得税查核准则第95条第10款规定,包括会计师针对灾害损失所出具之查核签证报告或年度所得税查核签证报告,并检附相关佐证资料(如:废弃前后照片、出售废料凭证等),或经事业主管机关监毁并出具载有监毁固定资产品名、数量及金额之证明文件。营利事业若未能取得前面所述证明文据,则应於报废前报请稽徵机关核备,并以其帐列未折减余额列为该年度的损失。

该局举例,甲公司111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列报厂房及机器设备报废损失1千万余元,经查该损失是因营业处所搬迁,而使未达规定耐用年数之厂房及机器设备须拆除废弃,但因甲公司未於厂房、设备拆除废弃前报请国税局核备,也未检附报废前后照片、清运过程资料及出售废料收入单据等相关资料,国税局遂依前述规定剔除甲公司列报的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固定资产如因特定事故未达固定资产耐用年数表所规定的耐用年数而提前毁弃,要保存好相关证明文据,处理废料时,如有收入要列为收益,以免因短漏报收益而遭致补税。

 

 

◎金管会提醒微型电动二轮车车主应投保强制汽车责任保险及领牌8/15

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金管会)提醒微型电动二轮车(下称微电车)之车主,投保强制汽车责任保险(下称本保险)及领用牌照后,始得上路行驶,以免因未投保及领牌而受罚。

1111130日起,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及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将微电车纳管及纳保,微电车应投本保险并登记、领用、悬挂牌照后,始得行驶道路,至於1111130日前已使用之微电车,则应於2年过渡期内完成投保及领牌。金管会提醒尚未投保及领牌之车主,过渡期间将於今(113)年1129日到期,请尽速投保及领牌,以获得保险保障及避免受罚,逾期未领用牌照行驶者,公路监理机关将处车主新台币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罚锾,并禁止其行驶。

 

 

◎营利事业购买节能电器退还减徵货物税应注意列帐规定(8/20

财政部北区国税局表示,营利事业购买符合货物税条例第11条之1经经济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级为第一级或第二级的新电冰箱、新冷(暖)气机及新除湿机(下称节能电器),可於发票或收据载明的购买日起6个月内,检附相关资料向国税局申请退还减徵货物税,但应注意列帐规定。

该局进一步说明,依财政部10979日台财税字第10904597360号令规定,营利事业购买节能电器取得退还减徵之货物税税额,系购买成本或费用之减少,非属所得性质,应列为该固定资产成本或当年度费用之减项。如於购买次年度始申请退还减徵之货物税税额者,该退税款应於申请时列为该资产未折减余额之减项,依所得税法第52条规定计算折旧;该货物如原以费用列帐者,该退税款则列为申请年度之其他收入。

该局举例说明,辖内甲公司於11291日以新台币(下同)43,000元购买能源效率分级为第一级之冷暖气机1台,并帐列当年度费用,甲公司於11325日向国税局申请退还货物税,取得货物税退税款1,600元,甲公司应将该退税款列为113年度之其他收入。

营利事业购入节能电器如帐列固定资产,其取得货物税退税款时,应於申请退税年度,将应退税款列为购置成本的减项后,再提列折旧;如帐列购置当年度费用,并於次年度申请取得货物税退税款者,应於申请年度列为其他收入,以免因虚增折旧费用或漏报其他收入而遭补税处罚。

 

 

◎国内温室气体减量额度交易营业税课税规定(8/21

财政部表示,事业取得国内温室气体减量额度(下称减量额度),可依气候变迁因应法第25条及第26条规定,用以温室气体增量抵换、自温室气体排放量中扣除或用於抵销温室气体超额量等用途,为税法所称具有财产价值之「权利」,爰营业人移转减量额度,应依法课徵营业税。

财政部说明,环境部委托台湾碳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碳交所)设置交易平台,供事业进行减量额度之交易或拍卖,并由碳交所代环境部向减量额度买方事业收取手续费后,拨入该部设置之温室气体管理基金。基於减量额度具权利性质,爰卖方事业(即供给减量额度之事业)依温室气体减量额度交易拍卖及移转管理办法(下称温管办法)规定有偿或无偿移转减量额度,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第1条、第3条第2项及第4项规定,属在我国境内销售劳务,应依法开立统一发票报缴营业税。

财政部进一步表示,有关环境部提供交易平台供买方事业及卖方事业交易减量额度,依温管办法第11条规定向买方事业收取之手续费,经环境部认属特别公课,爰非属营业税课税范围。

 

 

◎金管会扩大银行受理线上开户之非个人户范围并督导银行强化异常帐户管控措施(8/22

为深化银行线上业务发展,并兼顾银行业务经营与风险控管,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金管会)已督导中华民国银行商业同业公会全国联合会(下称银行公会)研议将数位存款帐户开户申请对象,纳入公司、组织或团体,及要求银行强化异常帐户之控管,金管会并於113822日同意备查银行公会所报之「银行受理客户以网路方式开立数位存款帐户作业范本」(下称数存范本)。

金管会表示本次修正重点包括:

1)新增开户对象:扩大将所有类型之非个人户客户纳入线上开户受理对象,且负责人/实质受益人限为成年自然人,包括本国国籍或外国籍之公司、组织或团体等,可采线上申请、线下对保方式开立数位存款帐户,并放宽该非个人户客户之负责人及实质受益人不限本国国籍。公司负责人可透过上传公司相关证明文件,并以凭证签章及视讯或临柜进行验证,即可线上申请开立第一类数位存款帐户,与临柜开立之帐户有相同的功能。

2)新增数位存款帐户开立同时得申请网路银行或晶片金融卡之应用范围:客户开立数位存款帐户得同时申请网路银行、晶片金融卡,以及网路银行或晶片金融卡之设定约定转入帐号及非约定转帐功能。

3)强化银行阻诈效能,就异常帐户管控措施部分:本次银行公会将汇整之常见开户异常态样纳入数存范本,并明定银行应参考内外部资讯,自行增列数位存款帐户相关监控态样并定期更新,透过强化开户审查及交易监控防杜人头帐户。并配合「洗钱防制法第十五条之二第六项帐户帐号暂停限制功能或迳予关闭管理办法」,新增数位存款帐户限制功能或迳予终止之规定。

金管会说明本次修正最大亮点为非个人户线上开户受理对象,由独资或合伙人/股东三人以下之合伙组织/公司,扩大至所有公司、组织或团体,可提高开户效率,并促进数位金融创新,例如:外国籍公司可透过线上完成开户手续,获得我国金融服务。另为吸引法人客户进行线上开户,银行将投入更多资源於数位金融服务创新,进而推动金融科技之发展。

金管会表示,为因应银行数位化服务之发展趋势,提供客户更完善之金融服务,金管会将持续鼓励金融机构利用科技、结合创新,发展多元线上金融服务,并在基础验证机制可行且风险可控之前提下,适时规划其他以数位化办理之业务项目。